2016.10.15 18:29:58 浏览数:0
---罗庄区大源有机塘贡米产销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启智
新型农民培训2007年第1期学员
一、创业结下“三农”情
1984年,中专刚刚毕业,我被分配到了郯城县精华机械集团,从事计量管理工作,从一名普通员工成为计量处处长。稳定的工作,较好的收入,很多人认为作为一个女同志这样已经很好了。但我觉得每天固定的上下班,这样的生活太平淡了!我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干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我始终相信:无限风光在险峰。2005年初,在家人朋友的强烈反对声中,我毅然从单位辞职。
我的事业从销售生物有机肥开始起步。在初期做产品推广的时候,我跑遍了三区九县的乡村做市场调查。一件偶然的事情改变了我的经营思路和创业目标,也让我走上了一条无怨无悔的发展现代农业之路。
那是2005年春节刚过不久,我到苍山县二庙乡给经销商拜年。在一家经销店,一位大嫂推着三轮车购买春季用肥,要付钱时,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塑料袋,一层一层地打开,里面尽是一元、五元的人民币。当她一张一张清点后,还差12元。大嫂告诉我们,她老伴身体不好,常年有病,还要供养两个孩子上学。今年她家种了五亩多地,却连买一袋化肥的钱都凑不上。听了这些我非常难受,打开提包把仅有的500元钱送给了她。
大嫂离开后,我们在场的所有人几乎同时发出了感叹:“农民太不容易了!靠传统农业致富太难了!”从那以后,我立志不再经营肥料赚农民的钱,而是想方设法帮农民富起来!
二、成立现代农业研究所
让农民致富,就要从农村实际出发,从农业做起。经过多方考察,我了解到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营养、无污染的绿色、有机食品,已成为农业发展新趋势。
2006年初,在罗庄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取土地流转的方式,我们在高都办事处肖庄村建有机水稻种植示范园600亩。根据有机生产操作规程,在种植过程中不允许施用化肥、农***和除草剂。我以为这样做了,再做好田间管理工作,就可以种出有机水稻了。事实证明我的想法很幼稚。由于缺乏专业的管理技能,第一年我们的全部收成还抵不了一季的机械费用,所投入的50万元血本无归。这时我才明白,发展现代农业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实践让我认识到,先进的管理技术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太重要了!在市有关专家的具体指导下,我成立了罗庄区现代农业研究所,先后聘请了市区农业方面的研究员、专家10余人为技术顾问,并与中国农科院、国家环保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山东省水稻研究所等科研、教学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技术协作关系,为有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有梅花扑鼻香。2006年7月,我参与并主持了临沂市科技局《有机水稻标准化栽培技术研究与开发》课题的制作和实施,经省、市专家论证,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并荣获临沂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007年,有机水稻平均亩产达到515公斤,产值3425元,比普通水稻每亩增加产值2216元,实现利润204万元。2009年,我主持的《生物有机肥在蔬菜、果树、水稻上的应用》课题,再次被列为罗庄区科技攻关项目和临沂市科技引导项目,并先后得到了资金扶持。
三、“合作社”架起农民致富桥
2007年7月1日,我国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我敏锐地意识到,通过建立合作社,吸引更多的农民参与有机农业生产,正是实现我带动农民致富这一梦想的良好机遇。
当年12月,我就申请成立了罗庄区大源有机塘贡米产销专业合作社,吸纳了罗庄区高都办事处184户农民为社员,注册资金600万元,主营“沂蒙丽珠”牌有机大米。这是罗庄区第一个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随后,我被县里农业部门推选前往青岛农业大学学习合作社理论和管理相关知识。
通过“企业﹢基地﹢农户”模式,我们与社员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目前,已发展有机水稻2万多亩,辐射带动周边农户1000余户,每年为他们增加收入4000余万元。“沂蒙丽珠”有机塘贡米被中国品牌工程委员会评为“中国有机大米基地第一品牌”,在第五届、第六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会上,先后两次获得“优质产品奖”。2010年,合作社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被市政府授予“临沂市劳模集体”等荣誉称号。我个人连续三年被评为临沂市三八红旗手,2011年10月,被推选为山东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合作社主营的“沂蒙丽珠”牌有机大米卖到了北京、上海、济南、青岛等大城市大超市。2010年,我们与上海21家沃尔玛超市、青岛太阳城超市签订了年销售万吨“沂蒙丽珠”有机大米的销售协议,年销售额达1.5亿元。同时,一座年产6万吨有机大米的现代化加工厂已经开始筹建,为市场拓展和产业提升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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