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监考教师守则

    2013.10.16 19:16:28           浏览数:0

一、佩带统一印制的“监考证”进行监考。

二、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清理考场。

三、学生入场时检查学生的证件是否与本人一致,指导学生对号入座,要求其在考试签到表上签名。督促考生将姓名、学号、专业、年级填在答题纸上,并进行核对,发现填涂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四、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工作人员、巡视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五、学生准备就绪后,主考提前10分钟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注意事项,副考拆封、清点试卷,发放答题纸。提前5分钟,可以发放试题。 

六、学生对试题内容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律由监考教师当众解释。

七、认真地维护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八、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

九、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十、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学生注意时间。考试结束时,要求学生停止答题,坐在原座位,待监考人员将答题纸、试卷一并收齐,并清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学生方可退出考场。

十一、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十二、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三、严格履行考场职责,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营私舞弊,考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十四、认真、如实地填写考场记录单并签名。

十五、回收试卷时,要把试卷严格按照考生的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按层次、专业、课程分开整理后连同试卷袋一并送交考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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